典型案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借款合同担保的例外情形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学区房买卖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的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兑现宣传中的“学区房”,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销售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则开发商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借名房屋买卖中房屋所有权的认定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为出名人,而借名人仅仅具有请求登记人按照之前合同约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权利,登记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属于无权处分。...

买卖不破租赁可否适用查封房产

法院查封禁止过户,未限制租赁,产权人可以出租房产,法院拍卖该房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查封

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没有约定双方的财产份额,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由于本案已经进人执行阶段,法院不应再从实体上去认定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李某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法院可对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期房进行预查封

人民法院可以预查封的规定,即便买受人对房屋不具有所有权,只要办理了预告登记,人民法院仍可以对该房屋进行预查封。当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到预告登记权人名下时,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

开发商一房二卖法院判决退一赔一

本案中开发商在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已将涉案房屋出卖给他人并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买卖纠纷案打到最高法,六年五次判决最高检抗诉

在该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中,经地方法院和最高法5次判决、3次裁定后,目前仍在争执。且该案还出现了法院副院长受贿、最高检抗诉等情形。...

司法实践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赖绍松律师指出网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考虑。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定案依据的法定条件

赖绍松律师指出网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考虑。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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