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律师网 > 离婚房产 > 房改房离婚分割

离婚时一方父母的房改房怎么分割


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一方父母的房改房,在离婚时房改房的归属问题应该分情况区别对待。若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则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可以分割;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为个人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的房改房,离婚时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1.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该房屋视为一方父母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关。如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该出资可以作为共同债权予以分割。

如双方(父母方与夫妻方)在购房前签有借名购房协议,此时法官会考量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考虑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但如果一方父母在离婚案件中提出产权异议,法官通常会将该房屋从离婚案件中甩出去另案处理,离婚案件中不再涉及。

2.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从法律角度而言,视为一方父母自愿放弃房改房中因自己的职级、工龄等所享有的福利,将该福利作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3.登记在父母方自己的子女名下

该房改房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此时,法官是参照新《婚姻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将该房屋认定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该房屋由夫妻部分出资购买,则另一方应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房屋增值。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分享

地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4